苹果一审败诉 Siri专利继续有效

  苹果Siri专利权纠纷已经持续了数月。此前,因上海智臻公司以苹果侵犯自己研发的语音系统取得专利权为由,将苹果公司起诉至法院,而苹果公司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上海公司的专利无效,在该申请未获通过的情况下,苹果公司将专利复审委员会起诉至市一中院。昨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败诉。

  据了解,Siri技术最早是被苹果公司在iPhone4S上使用的,据统计,目前该技术在安卓、WP、台式电脑和iOS上总共约有100万的用户数量。

  而上海智臻公司认为Siri与该公司2004年申请专利的”小i机器人”十分相似,都是智能对话的机器人,提供智能分析和检索服务。为此,2013年3月,智臻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苹果公司起诉到上海的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而业内人士表示,这起案件中,如苹果公司败诉,Siri技术将不能再在中国大陆使用。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智臻的语音识别专利无效。但专利复审委员会随后作出第21307号决定,认定”小i机器人”专利有效。

  因不满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苹果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认定上述决定无效,而上海智臻公司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今年2月,案件在一中院第一次开庭,苹果公司提交的28页起诉书中称,涉案专利权存在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请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等问题,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事实认定错误,故要求撤销。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是在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的基础上作出的,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相应权利保护方案也能够实现,苹果公司提出的专利无效理由不成立。第三人智臻公司也表示,”小i机器人”是一项自主知识产权,该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产品技术先进、创新,并要求法院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诉辩各方主要就六大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包括:涉案专利权是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是否清楚、权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本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

  昨日,一中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宣判。为了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合议庭制作了一份39页、长达近3万字的判决书。在这份判决中,苹果公司的各项主张均未得到支持,而智臻公司的主张也同样未能获得法院支持。最终一中院一审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宣判后,苹果公司当庭表示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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