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利证书就不会侵犯专利权吗?

  基本案情:

  A地一贸易公司于2012年申请了一件名为洗车器的实用新型专利,同年获得了授权,之后开始生产,产品销路不错。

  2013年4月,该A地贸易公司忽然接到法院传票,B地一汽车配件公司起诉称,该贸易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

  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原告汽车配件公司称自己的专利于2009年已经获得授权,并维持专利权有效,被告贸易公司生产的产品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万元和合理支出5万元;被告贸易公司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产品,没有侵犯汽车配件公司的专利权,并且销售该产品的利润很低。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申请专利在先,被告申请专利在后,经过当庭比对,被告的产品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被告以自己也获得专利授权为由进行抗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因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和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评析: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只有发明专利是经过实质审查的,因而专利权的稳定性比较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一样,在申请的时候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只进行初步审查,因而专利权的稳定性不强。在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中,有很大一部分专利其实是不具备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在这个案件当中,被告贸易公司认为自己的产品有专利权就不构成侵权的想法,是因为对我们国家的专利制度不够了解。

  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不在于企业是否有专利,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根本不会审查企业是否有专利权。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唯一的,即在后产品是否落入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判断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要看在后产品是否包含了在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构成了专利权的侵权。专利侵权的后果就是停止侵权、赔偿原告损失。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赔偿数额还应包括专利权人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建议:

  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应对该产品相同和相关领域已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进行必要的检索,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的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如果因专利侵权遭遇专利诉讼,要选择合理的抗辩理由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首先要判断自己的产品没有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或者自己生产的产品同某一项在原告的专利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相同,或者早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生产相同产品,以上几种情况存在就不会构成专利侵权;否则,就要考虑准备证据,申请宣告原告的专利权无效。

  专利诉讼是非常专业的工作,最好能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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