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苹果和三星两家公司为了产品的专利问题打得不可开交,事件频繁见诸报端,最终以三星被判赔偿苹果公司10亿美元收尾。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企业或者个人的专利权真正受到侵害时,除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提起诉讼,目前在广州市可以购买相关的专利保险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案例:企业被侵权可获赔
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佛山市某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了专利保险,为该企业的“一种除铁机” 专利投保,保费共3400元。当年7月,该企业发现江门某矿业公司以及某陶瓷机械公司未经其许可,实施了制造、使用、销售“一种除铁机”专利的侵权行为。
今年年初,佛山市该高新技术企业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月2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这一案件进行受理和审查立案。保险公司立即支付了20400元的保险赔款。
现状: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据介绍,目前知识产权的风险,一方面体现在诉讼费用上,一方面体现在赔偿金额上。人保财险广州市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专利保险可以将企业维权的成本转移,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万一发生侵权,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减轻维权成本。
据介绍,专利保险主要分为两种,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侵权责任保险,目前在广州可以购买的为专利执行保险,主要保障投保人在上诉过程当中产生的调查费用以及诉讼费用。
保险公司:赔偿调查费用
事实上,专利保险在国外已经很普及,国内刚刚开始起步,目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
根据人保财险《专利执行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主要承担企业在投保一年过程当中,第三方未经授权首次实施被保险单列明的专利,被保险人在为获取证据在承保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或向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而产生的一系列调查费用、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用、法律费用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专利执行保险保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保障范围仅限于国内,只要是专利持有人且投保专利在专利的有效期内的企业都是可以投保,但专利失效或者强制许可则不可投保。一般保险期都是一年,缴费一年保一年。”
专利保险帮助专利权人维权
每件专利支付2000元的保险费,受到侵权后,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诉讼和律师费用等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每单最高可赔4万元。前不久,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由江苏镇江人保财险签出。镇江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2011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已超15000件。但由于侵权事件的不断发生,牵扯企业、专利权利人大量的人力物力,由此需要保险来化解风险。
早在2010年年底,信达财险推出国内首款专利保险产品———“专利侵权调查费用保险”,开创了我国专利保险事业的先河。广东佛山禅城区知识产权局与信达财险签署合作协议,在当地知识产权局、保险公司、代理机构、企业等多方通力合作的情况下,国星光电、德众药业等100余家企业的逾千件专利投保信达财险的专利侵权保险。去年3月2日,佛山市新概念磁电与信达财险签订了专利侵权保单,为企业“一种除铁机”等7件专利投保,保费共3400元。当年7月,新概念磁电发现江门某矿业公司以及某陶瓷机械公司未经其许可,实施了制造、使用、销售“一种除铁机”专利的侵权行为。今年年初,新概念磁电向江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法院随后正式受理该案。信达财险按照专利保险条款将保险赔付款交付给新概念磁电。
如果把专利保险比作半杯水,企业看到的是没水的部分,即亟待收回成本并盈利;而保险公司看到的是有水部分,即承担的风险。在经济生活中,专利权人面临专利侵权,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往往面临尴尬局面:一方面,在获得赔偿前能否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巨额诉讼费用后仍可能面临败诉。一些专利权人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由于难以承担这种风险就只好放弃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甚至直接放弃自己的专利权,这将有损于专利权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引入专利保险机制,就可以分担专利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诉讼风险,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利。
资料:什么是专利保险?
专利保险,就是在专利研发、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与转让、专利使用、专利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损害专利的行为而提供的保险服务。投保人按照保险协议缴纳保险费,一旦发生协议中约定的专利风险事故,则保险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
专利保险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在知识产权业较为发达的英国、日本,也相继推出专利保险,和美国相比,专利保险险种的保护范围更进一步。英国推出了“专利申请保险”,该项保险的被保险人为专利申请人,是在专利权申请过程中就申请人的发明创造能够获得专利授权和免遭他人侵犯而提供的双重保险。专利申请人投该项保险后,不但可以加快专利申请审查的速度,也可以避免潜在的侵权人在申请日至授权日这一临时保护期间内所进行的侵害行为。一旦专利申请人投保专利申请保险,保险公司将支付任何为加快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额外成本;并且无论潜在的侵权行为是否发生,保险公司将以最低的保险金额来确保来确保专利实施政策的可行性。日本推出了“知识产权授权金保险知识产权授权金保险”,该保险制度以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的海外授权金收入为保险标的,如果被授权的外国企业因破产或外国政治性原因而无法给付日本企业权利金时,即以该保险来赔偿日本企业权利金收入的损失。而可以作为保险对象的知识产权除了专利权以外,还包括商标权、技术秘密权和包含电脑以及游戏软件在内的著作权。在专利保险的历史行进中,专利保险险种范围不断扩展,保险机制逐渐建立起来。
专利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2010年年底,信达财险推出国内首款专利保险产品——“专利侵权调查费用保险”,开创了我国专利保险事业的先河。
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江苏省镇江市组织召开专利保险工作研讨会,并正式启动专利保险试点。会上,介绍了专利保险项目开展的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研究讨论了专利保险产品方案,就在镇江市首家试点开展的企业“专利执行保险”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了解,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国选取北京、武汉、镇江等8市作为专利保险试点城市。此次试点推行的“专利执行保险”产品,其投保理赔范围除专利侵权调查费用外,还包括法律费用。企业只需支付保险限额6%至8%的保费,在保险期内进行专利维权时,只要到法院立案或请求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即可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前期相关费用(包括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和法律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投保企业还可以享受人保财险系统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组建的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团队的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此外,待条件成熟后,还将研究推出“专利侵权责任险”产品,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近日,在国内首家推出专利保险业务的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称信达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向广东省佛山市新概念磁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概念公司)赔付了价值2.04万元的专利保险金。这是我国首例顺利结案的专利保险赔付案件。
据了解,2010年,新概念公司与信达保险公司签订了专利侵权保单,为包括“一种除铁机”在内的4件专利投保,每件专利的保费为2000元。
2011年7月,新概念公司发现某矿业企业以及某陶瓷机械企业未经其许可,制造、使用、销售了涉嫌侵犯“一种除铁机”发明专利权的产品。新概念公司于今年年初向法院提起诉讼。2月23日,法院正式立案。
根据当初签订的专利保险协议,赔偿金不以维权结果为依据,只要专利侵权案件在法院立案,保险公司就依照保险合同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在本案立案后,信达保险公司很快同意了新概念公司提出的理赔要求。
“此前我们已经发现了多起侵权行为,但由于维权成本较高,一直未正式开展维权行动。”新概念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利保险能够获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6倍的赔偿,数目虽然不大,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创新型小微企业来讲,却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