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利用专利无效申请

  基本案情: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实用新型专利”A”的专利权人,该公司以其他炊具厂商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为由,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多起诉讼。

  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以一份”抵触申请”专利为核心对比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原告于2014年3月针对该专利涉及的案件全部提出撤诉申请,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原告维权最终以失败告终。

  案件评析

  这项专项”A”是目前炊具行业的主流产品,多家炊具厂商及个人都拥有其相关的不同专利。

  原告以其所有的专利”A”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其他炊具企业提起了多起专利侵权诉讼,索赔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法院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差距较大,无法达成调解。

  本案中,涉嫌侵权产品已经落入了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在原告专利权有效的情况下,法院必然会判定被告构成侵权。因此,被告在律师建议下,一方面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由于被告提供的对比文件已经公开了原告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方案,所以原告的全部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原告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于2014年3月针对该专利涉及的案件全部提出撤诉申请,中级人民法院随后裁定准许撤诉。

  律师建议

  当企业被他人起诉侵犯专利权而成为被告,企业方应积极应对,由专利律师与技术人员进行侵权比对,判断涉嫌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若该产品确实落入了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告可以通过检索查看是否存在破坏原告专利权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争取将原告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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